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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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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文头500张175.00是肃州区卫生健康局文件函头2,500张875.00是党组文头上行文平行文2,000张700.00是考核资料2,000张600.00是酒泉市肃州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简介2,000张600.00是中国共产党条例5,000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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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报名。
发布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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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3、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报名。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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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3、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报名。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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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文头
发布时间: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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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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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甘肃好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甘肃省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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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甘肃好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甘肃省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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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及其附件(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接收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保证保险。
6.1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接收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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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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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
发布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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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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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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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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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转运救护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23年01月03日15:3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转运救护车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采购单位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区域东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3日15:35评审专家名单汪晓瑞
发布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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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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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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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
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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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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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发布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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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转运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2年12月12日13:3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转运救护车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采购单位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区域东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2日13:3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发布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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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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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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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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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适用指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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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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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监测点自觉接受检查,对不配合进行信息登记、体温量测、无理取闹或有其他行为,对疫情监测、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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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对来自低、高风险区凡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采购单位等,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方可进入中心活动,疫情防控详情登录:嘉峪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自行搜索查看最新版疫情防控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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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成交公告2022年11月17日20:2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纯水机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行政区域城关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7日20:2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龙玲宋晓云
发布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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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在线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适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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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终止公告2022年11月15日16: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品目
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璇项目联系电话15117229237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
发布时间: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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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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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终止公告2022年11月15日09:5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纯水机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行政区域城关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5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璇项目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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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演职人员不少于70人。
拟赴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临夏、陇南和天水等市(州)的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25场送文化惠民活动。
发布时间: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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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此项目原定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开标,现将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9日上午10点整进行。
兰州新区环卫物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发布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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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法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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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适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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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采购项目在西和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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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更正公告2022年10月28日11:3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品目
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3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璇项目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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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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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采购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室组织开标会议;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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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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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采购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室组织开标会议。
发布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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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发布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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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及其附件(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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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更正公告2022年10月22日11:1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纯水机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行政区域城关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2日11:19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更正日期
发布时间: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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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监测点自觉接受检查,对不配合进行信息登记、体温量测、无理取闹或有其他行为,对疫情监测、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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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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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国电信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文件,请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扫描件)加密处理后,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yachan.gyl@chinaccs.cn,未在规定时间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未递交申请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