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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4.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
发布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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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4.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
发布时间: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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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4.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
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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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4.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资产证)。
发布时间: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