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5〕30号
****中心医院:
报来的《****城市医疗集团院内急诊急救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我市医疗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院内急诊急救与院前急诊急救医疗联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城市医疗集团院内急诊急救信息化项目(项目代码:2506-430300-04-05-276357)。
二、项目建设地点:***云机房,***云--医疗集团集群之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套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医卫职院附属医院四家医疗机构所需的配套硬件设备,主要包括:(1)急诊临床信息系统。兼容监护设备、身份证、电子健康卡识别及一卡通、医保 IC 卡识别系统,采集患者生命体征及个人基本信息,采用专业化评分工具,结合患者症状描述,实现快速智能化分级评估。(2)****中心系统。在周边社区医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实现各协作医疗单位间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相互联动,全面增强急危重症的专业防治能力。(3)配套硬件设备。患者定位时间采集系统、急诊排队叫号系统、急诊输液系统、急诊分诊系统等。
四、项目单位:****中心医院。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0.78万元,其中信息系统建设费76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4.43万元,预备费16.49万元。资金来源为:医疗资源优化提升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平台开展。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
十、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落实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等过程以工代赈工作要求,挖掘项目中能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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