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推动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的通知》(晋集中整治办〔2024〕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清单(附件1)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监督,及时反映问题线索,共同推动互认项目普惠群众。
附件1:永济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清单.docx
监督举报电话:035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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