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医院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推动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根据垣曲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垣曲县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60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布如下:
参与互认的60个检验项目名称前标注了“晋HR ”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对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出具的互认项目予以认可,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温馨提示
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监督电话
对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如发现拒不互认,欢迎进行投诉。
监督电话:0359-***3282。
垣曲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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