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医院
关于与媒体公司合作开展医院宣传工作的
服务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文化宣传建设工作,深入挖掘、提炼、宣传医院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提升平塘县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让更多群众了解平塘县人民医院医疗资源和服务水平,就地就近就诊,有效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我院拟与文化传媒企业合作开展医院宣传。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服务采购公告,请满足相关要求的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17:00前到平塘县人民医院行风办报名(注:非工作日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资料提交方式:可到行风办现场提交密封的纸质版资料或将报名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报名方在发送邮件时,原则在邮箱“主题”栏注明“文化传媒合作服务+公司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期限:3年。注:一年一签,每年医院组织代表对合作方参照《平塘县人民医院媒体宣传服务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继续进行下一年度合作,反之则终止合作。
3.所需材料
(1)报名方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方案(含:加盖公司鲜章的报价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4)满足《平塘县人民医院媒体宣传服务要求》的承诺书。
4.预算资金:8万元/年。
5.报名地址:****楼行风办。
6.宣传科咨询电话:0854-***1029
7.收件邮箱:__****@****.com
8.监督电话:0854-***6367
附件:平塘县人民医院媒体宣传服务要求
平塘县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平塘县人民医院媒体宣传服务要求
1.开设“健康平塘”栏目
每月固定时间使用全县语音广播进行播放,播放范围覆盖全县县、乡、村、组(天眼宁静区除外),播放内容为平塘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健康知识讲解、医疗政策宣传等内容。
2.内宣方面
每月不低于3条次的宣传信息,包括医院动态、新技术、新项目、健康科普等内容,***平台刊登。
3.外宣方面
(1)州级:刊登或播出在黔南电视台、黔南日报、***网站,每月至少1条次。
(2)省级:刊登或播出在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天眼新闻、***网***网站,每季度至少1条次。
(3)国家级:刊登或播出在央视新闻、***网、***网、新华社、***网、国际在线、学习强国等央级主流媒体,每年至少1条次。
4.开设“平医近人”(昵称,待审定后确定)抖音账号或微信视频号
一是策划并拍摄制作健康科普短视频或情景剧,时间不少于1分钟,内容符合当前健康教育主题要求,每月至少1期;二是策划运营并拍摄制作,制作内容为每月不低于8个提升平塘县人民医院形象的系列短视频;三是要求至少发布在***平台。
5.持续宣传报道三级综合医院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每月至少在***平台播放1条次。
6.建立县医院稿件资料库
根据县医院需求及时提供已采编过的稿件及资料,建立县医院图片、视频资料库,根据县医院需求及时提供已拍摄过的图片、视频资料。
7.服务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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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JwBj6ZgB1PPgWbR5na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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