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数据基础底座。二是建设业务协同中心,建成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影像超声诊断、外检及线上教育培训考试系统,完善全域医疗协同服务链条。三是建设慢病管理中心,实现辖区慢病规范化、数字化管控。四是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覆盖医疗业务概览、协同监测、门诊住院及公共卫生等多维度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发布时间:2026-07-06
-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用口罩皇圣堂
发布时间:2026-07-06
-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灭菌;二标段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洗涤服务(约352942公斤),对医院内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套;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手术衣、手术铺单;病房隔帘、窗帘及环境清洁使用的布巾等进行清洗、消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4.4相关资质和书面材料送达地点为吉林市人民医院采购办(行政楼4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我院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6-07-06
-
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技术服务询价院内邀约公告1.为保障我院放射诊疗工作正常运转,现面向社会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企业,发布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环境监测和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技术服务询价院内邀约,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2.
发布时间:2026-07-06
-
诊疗工作稳定运行、医疗数据安全完整,规避系统瘫痪、数据损毁等重大风险,须向原项目中标单位采购原厂延续性专业技术及系统升级服务,添购资金总额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本项目经行业专家论证,单一来源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发布时间:2026-07-06
-
诊疗工作稳定运行、医疗数据安全完整,规避系统瘫痪、数据损毁等重大风险,须向原项目中标单位采购原厂延续性专业技术及系统升级服务,添购资金总额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本项目经行业专家论证,单一来源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眼电生理诊断系统和头盔式间接眼底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26-JLSXYY-W3008三、公示期限: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0日四、评审结果:采购包(1),因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项目废标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用口罩皇圣堂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气体
发布时间:2026-07-06
-
疫苗工艺技术攻关项目中标人名称吉林医药食品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启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2700588.58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工期2026年07月06日至2027年09月30日,共计【451】日历天。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能力;标项2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数据基础底座。二是建设业务协同中心,建成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影像超声诊断、外检及线上教育培训考试系统,完善全域医疗协同服务链条。三是建设慢病管理中心,实现辖区慢病规范化、数字化管控。四是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覆盖医疗业务概览、协同监测、门诊住院及公共卫生等多维度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50万元(含租金及押金);4.最高投标限价:医用液态氧不高于1.60元/公斤;月租金不高于3000元/月,医用液态氧当月使用量大于10吨时,乙方当月不收取租金;押金不高于15万元。
发布时间:2026-07-06
-
发布时间:2026-07-06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06
-
发布时间:202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