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防控的时期,为阻断疫情传播,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鲜章发送邮箱(邮箱:jlydzb@126.com),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用冰箱3套操控按钮具有良好密封,可完全阻止灰尘、水和湿气进入其中,应不易生锈、掉漆并易于清洁。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0-08
-
发布时间:2022-10-08
-
防疫物资采购三标段合同项目编号:20220902Z0562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2022年防疫物资采购三标段采购人(甲方):吉林市船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标(成交)供应商(乙方):吉林市百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地域:12220200782609514F所属行业:合同金额:5064533.50156合同签订日期
发布时间:2022-10-08
-
防疫物资采购三标段项目编号20220902Z0562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2022年防疫物资采购三标段采购人(甲方)吉林市船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人(乙方)吉林市百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地域吉林市:12220200782609514F项目所属行业合同金额5064533.5000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样本检测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无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绿码)方可进入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对响应文件做好防腐防潮防污防破损等处理,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对收到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酒精消毒消杀,由此产生的响应文件污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0-08
-
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疫地区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必须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08
-
防疫规定,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证明,通信行程卡7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证明递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检测证明(报备操作详见“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来(返)辽人员防疫管理的通知)。(2)进入东丰政务大厅开展业务的人员,在参与各类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生产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无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绿码)方可进入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做好防腐防潮防污防破损等处理,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酒精消毒消杀,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污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08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无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绿码)方可进入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做好防腐防潮防污防破损等处理,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酒精消毒消杀,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污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08
-
防疫政策为准)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祥码且体温正常,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参与招投标活动;
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08
-
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