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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施工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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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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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管理要求,严禁涉疫城市人员进厂,服务期内进厂人员须每日进行全员上报,进厂期间内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配合用工单位做好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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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管理要求,严禁涉疫城市人员进厂,服务期内进厂人员须每日进行全员上报,进厂期间内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配合用工单位做好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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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管理要求,严禁涉疫城市人员进厂,服务期内进厂人员须每日进行全员上报,进厂期间内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配合用工单位做好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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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无锡市康复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改造所需CT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台2650000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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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类供应商入库三、项目编号:2023-JKBNAM-F9002四、评审排序、供应商名称和报价:2023年药品及医用耗材类供应商入库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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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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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
5、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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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
5、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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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
5、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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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
5、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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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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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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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安市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项目(项目编号:Z320621230010(ZB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海安市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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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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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项目终止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DFHX-G2023-0003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医用液氧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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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地点: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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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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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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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