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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采购货物若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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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冷媒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分体空调等维护保养项目。无驻点,维护保养时须2人,包干范围:冷媒机空调系统包含人工费及所有配件材料。
3、服务期限:1年。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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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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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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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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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发布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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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发布时间:202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