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6-05-20
-
诊疗活动安全、合规、有效运行。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设备维保第三方服务项目方案征询公告为保障全院影像类医疗设备精准性与稳定性,筑牢临床诊疗安全防线,现对将乐县总医院影像类大型医疗设备维保第三方服务开展方案征询,请各经销商将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盖公章后密封件邮寄到:福建省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将乐县总医院第二综合楼2楼设备科)小邓(收),联系电话:0598-5020232;同时将电子版资料(注:产品参数请以WORD文字版格式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的资料.xls将乐县总医院2026年5月20日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用耗材首营资料.zip附件3.供应商协同平台操作手册(11).pdf各位供应商伙伴:您好!厦门建发医药有限公司将启动腔静脉滤器抓捕器(含回收管鞘)的采购工作。腔静脉滤器抓捕器(含回收管鞘)用于回收腔静脉滤器。一、报送截止时间所有材料须于2026年5月27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fqx@chinacdc.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用试剂遴选结果公示.pdf附件2:2025年新增医用耗材遴选结果公示.pdf福建省儿童医院2026年5月19日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6-05-20
-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参与调研的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服务。四套家庭化高端产房改造面积约625㎡,需要配套LDRP等候区、LDRP分诊室、器械间、洗衣房、晾晒区、盥洗区等多个功能性分区。欢迎有资质及相关经验的设计单位联系总务科基建办805办公室(联系方式:5183921黄工)前往现场勘察并提供方案及报价。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指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A5复印纸(医疗指标)采购项目采购数量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机构,主要执行政府指导价(部分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执行零加成政策(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外)。全品类价格公示见本单位官网。监督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举报电话:12315本单位监督服务电话:0592-2529550。
发布时间:2026-05-20
-
医疗、学校等事业单位及企业等相关行业客户的AI类项目合作案例合同(含集团、省公司、市公司、区县公司),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提供AI功能演示视频并文字说明调用了什么大模型,调度了多大的算力服务,应用了什么底层平台,实现了什么应用场景,满足了客户的什么需求。
发布时间:202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