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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门诊和院前急救服务人员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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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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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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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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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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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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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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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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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CT部分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CT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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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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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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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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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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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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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36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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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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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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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_第9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2〕272997号二、合同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_第9包三、项目编号:TJBD-2022-A-103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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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_第10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2〕273000号二、合同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_第10包三、项目编号:TJBD-2022-A-103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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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购置项目(市财政)_第16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2〕272993号二、合同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强制免疫疫苗购置项目(市财政)_第16包三、项目编号:TJBD
发布时间: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