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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6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6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6包)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6包)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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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5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5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5包)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5包)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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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4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4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4包)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4包)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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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3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3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3包)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3包)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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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2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2包))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2包)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2包)二、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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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1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1包))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1包)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1包)二、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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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包)(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A-103(第1包)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免疫苗采购项目(中央财政)(第1包)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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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2-C-35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09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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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2-C-35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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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要求。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如下: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TJJJZBDL@126.com),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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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2-C-324)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D-2022-C-324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中标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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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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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5日到2022年09月21日,每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2)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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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抽检医疗器械抽检服务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递交的样品及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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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要求,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3.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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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2能力建设理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agp-2022-A-127)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gp-2022-A-127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能力建设理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09-02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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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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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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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超过6家时,开标地点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大厅。五、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2室(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超过6家时,开标地点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大厅。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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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或者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布时间: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