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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厂房建设项目监理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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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厂房建设项目监理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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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审相关评测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世斌、潘孝磊、郑永明、郇雁、王军平、王景、程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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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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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自助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项目废标的原因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25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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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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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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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4万元采购需求: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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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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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综合楼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综合楼消防安全评估二、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檀山路8号B座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9600.00元三、主要标的信息本招标项目为医疗综合楼消防安全评估,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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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西门子ArtisQceiling1台2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西门子ArtiszeeIIIceiling1台3CT西门子SOMATOMgo.top1台2.主要要求供应商具有维修所列设备的相关资质,根据我院要求提供维修和定期保养等服务,应保证设备达到符合原厂家合格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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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二次销售,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8、回收公司至少提供三份近三年的回收报废医疗设备的合同。9、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见附件)。10、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回收资质。11、本次回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12、投标人一次性向医院付清回收款,医院出具相应的行政事业收据。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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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资质、销售授权书、业务人员授权(复印件)(6)同型号耗材用户名单。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7)请提供推荐医用耗材样品。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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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机关)单位地址:秦淮区建邺路168号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5-83290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人:张文怡联系电话:025-83668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文怡电话:025-83668505十、附件1.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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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机关)单位地址:秦淮区建邺路168号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5-83290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人:徐晨义联系电话:025-836685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晨义电话:025-83668521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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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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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审相关评测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世斌、潘孝磊、郑永明、郇雁、王军平、王景、程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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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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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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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适用);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