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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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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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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5个险均有缴纳);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本项目属于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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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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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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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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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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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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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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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检测项目采购询价公告.docx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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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中心一楼总务科。
联系电话:(0595)28121001。
七、其他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中标价,招标人可进行议价或进行二次招标。
泉州市中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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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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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住院医疗、出行意外等情形导致的身故赔偿、残疾赔偿,产生的门诊费、住院医疗费、住院护理补贴、误工补贴等;并提供相关宣传服务和线上报名服务等。281.0000002023年11月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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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十一、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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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无创心输出量测定仪等)采购内容:无菌柜采购数量:5套采购内容:心肺复苏机采购数量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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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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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十一、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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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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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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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所以已合并单位的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
发布时间: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