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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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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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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并对此出具书面说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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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2023年06月10日22: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关于药房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药房设备及器具
采购单位南安市医院行政区域南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0日22:07开标时间预算金额¥1038.000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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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院内多学科会诊系统、协同办公系统(OA)、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平台,具体包括软件开发、测试、部署、投入试运行、验收、维护、服务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u便民服务;
u临床服务;
u医疗管理;
u院内多学科会诊系统
发布时间:2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