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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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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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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大容量低温离心机大容量低温离心机湘仪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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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学检验科、病理科等关键词;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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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机构应具有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资质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核并提供登记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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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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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机构应具有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资质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核并提供登记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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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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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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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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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三、预算控制采购方式:比价预算金额:7.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7.5万元(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四、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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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放射科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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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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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一批市场调查公告我院医疗设备服务一批现进行公开市场调查,其中项目1-10需整包方案,11为单独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资料上交地点,设备科806,沈俊玮,联系电话5183971。扫码报名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委联系电话:5173955、设备科联系电话:5183935反映。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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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中标金额:84200元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设备科或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设备科0598-5183971;院纪委0598-5173955。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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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中标金额:138600元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设备科或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设备科0598-5183971;院纪委0598-5173955。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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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项目中可另行收费的耗材,需严格按照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福建省医疗机构除外医用耗材国家编码政策标识表》中规定的“除外内容”标准进行采购,确保所供耗材符合规定要求,以便我院正常使用并合理收费。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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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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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
发布时间: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