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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汇款凭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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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汇款凭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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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汇款凭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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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汇款凭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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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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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
采购单位泰安市某单位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1日21:2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4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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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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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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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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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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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2-02-11222022年济南广播电视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济南广播电视台2022-05-3123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山东省财政厅2021-06-1524济南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采购项目济南市市中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1-06-252.未中标原因: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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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2-02-11222022年济南广播电视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济南广播电视台2022-05-3123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山东省财政厅2021-06-1524济南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采购项目济南市市中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1-06-252.未中标原因: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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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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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各品牌、厂家之间产品不具有相互兼容性,为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率,同时保障其达到安全良好的运行效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该设备制造商奥林巴斯品牌在东营地区唯一授权分销商山东海德恒润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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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2-02-11222022年济南广播电视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济南广播电视台2022-05-3123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山东省财政厅2021-06-1524济南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采购项目济南市市中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1-06-252.未中标原因: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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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55号德泰大酒店二楼国宴厅
五、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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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55号德泰大酒店二楼国宴厅
五、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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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类别:Ⅲ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额:1081670000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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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3)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滕州市疫情防控中心要求(联系电话:0632-5511183)。4)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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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3)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滕州市疫情防控中心要求(联系电话:0632-5511183)。4)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发布时间: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