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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
不属于企业直接申报的药品,由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根据疾病防治需要,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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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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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用药需求,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疫情防治部分供应紧张药品临时挂网绿色通道的通知》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协助解决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短缺问题的函》,现将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日申请挂网的部分供应紧张的新冠感染防治药品予以公布。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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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联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6号)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申报及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现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等检测试剂进行挂网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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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
不属于企业直接申报的药品,由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根据疾病防治需要,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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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相关药品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药品增补挂网工作,便于医疗机构和企业熟悉新修订的药品增补挂网网上申报材料操作流程,决定于2023年1月5日上午10:00—11:00召开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资质材料申报网上培训会。
本次培训采取钉钉多群联播的方式进行,扫描下方群直播二维码,加入“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资质材料申报培训群1-4”。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参加线上培训。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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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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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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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队伍项目培训项目三、项目编号:2022-08-21四、项目名称: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桐柏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项目培训项目五、合同主体1.
发布时间:202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