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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行政区域长沙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02评审专家名单黄彪(组长)、刘映山、杨丞、刘敏、黄干(业主评委)总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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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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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日产能达到200吨以上的计4分,装置医用氧日产能在200吨以下的计3分。
2、投标人医用液氧储能在3000吨以上的计4分,储能在储能在3000吨以下的计3分。
3、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与社保缴纳凭证,每项计2分,计满4分为止。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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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住院综合楼、公卫楼修缮工程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醴陵市枫林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住院综合楼、公卫楼修缮工程项目于2023年05月23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3】000072
委托代理编号:SZQL-LL-2023-010
二、项目名称: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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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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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设备(二)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440号3、项目内容:2023年区域医疗中心设备(二)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刘怡素6、联系电话:0731-83929097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489800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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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设备(二)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440号3、项目内容:2023年区域医疗中心设备(二)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刘怡素6、联系电话:0731-83929097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988000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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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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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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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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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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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共计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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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审核通过472,000.00472,000.0079.951湖南善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审核通过188,000.00188,000.0079.52武汉鸿飞科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审核通过478,000.00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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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示编号:HNDYLYCGGS2023052310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3-05-2408:3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3-05-2617:30:00终止:否采购公示正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员工未成年子女医疗保险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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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9680.00
89968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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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医疗设备维修资质;机电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资质;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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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n(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n(3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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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n(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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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给对方存档。
4、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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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病房楼、门诊急诊医技楼、行政楼、健康体检中心区域。
发布时间: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