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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区项目工程监理;5.烟台中科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项目工程监理;6.烟台国际医用同位素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监理(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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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管控服务等。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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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3-J1-020191-KWZB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玉林市民主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0775-2802654
供应商(乙方):江西朗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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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吊柱、控温仪、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盛德至善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洪历路27号辰逸产业园5号楼2层201-11号
中标总金额:肆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445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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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需要,现公开咨询遴选采购下列耗材试剂,欢迎各位有资质的厂商参与报价。
一、需求品目:
1.产品名称:血培养瓶;产品功能:用于体液中细菌体外培养、检测。
我院现有设备,设备名称:全自动血培养系统(安图),型号:BC120,符合该设备的试剂耗材均可报送。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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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上线全区医用耗材采购的通知》桂医保办函【2023】27号文件要求,我院阳光挂网采购的耗材已逐步转移至招采系统,部分产品因厂家未及时回应议价或者未达成议价一致,未能实现线上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供货的供应商报送以下产品供货材料,欢迎各位有资质的厂商参与竞标。
一、需求品目:
我院在用耗材;招采系统议价不一致产品(详见附表)。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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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酒精消毒液,规格100ml,2.75%医用酒精消毒液,规格500ml.....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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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公卫综合楼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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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服务.pdf
607.5K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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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17号联讯云谷A座20楼2006室
联系方式:131328140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呼吸机
数量:10.00
单价(元):249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科曼
规格型号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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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东路201号108室
联系方式:0795-733844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
数量:1.00
单价(元):125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斯凯尔
规格型号:Mini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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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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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邮编:530000
项目联系人:朱纲
项目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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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戴维)216000HKN-909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设备及附件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项目厦门国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国仪)145000GYXH-20010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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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梧州市红十会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梧州市红十会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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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安全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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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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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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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双能量骨密度仪、数字胃肠造影机)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3-G1-003557-GXRY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双能量骨密度仪、数字胃肠造影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桂林市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0773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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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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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等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损失。
18.合同期间,丙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手鼓、舞蹈等体育和艺术类社团的项目培训。
19.合同履行期间,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乙方有能力承担的体育类和艺术类培训合作,并且不重复与其它机构开展合作。
发布时间: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