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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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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第三批)意向公示.xlsx(11.3KB)
发布时间: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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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收费标准(如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为准)折扣率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实际收费与成交人进行结算。4.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周五)18:00(逾期不予受理)。5.联系方式:0771-2188273(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发布时间:2025-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