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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等符合本采购需求的相关经营项目。
3.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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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等符合本采购需求的相关经营项目。需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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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16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16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联系方式:18117659190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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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10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10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联系方式:18117659190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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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三、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9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9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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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8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8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联系方式:18117659190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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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幢2-1A24室
联系方式:13907576990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元):3558350.00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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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4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4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联系方式:18117659190
供应商(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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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2023-194
标包名称:194包1
标包编号:HZ2023-194包1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2号
联系方式:18117659190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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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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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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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道路起点接嘉乐大道-康安路平交口,终点附近与X347-乐岛大桥平交后继续延伸至乐城先行区南部区界。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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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项目概况该项目由河道排涝系统整治工程、排涝泵站系统建设工程、内涝治理配套排水管网工程和积水点整治工程3个子项目构成。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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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无此证的提供相关凭证(加盖公章);
*5、谈判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代表);
*6、所有公开招标医疗设备类,如需配套专机专用耗材,投标商务必将设备与耗材一并列清单报价格,且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中标价格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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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无此证的提供相关凭证(加盖公章);
*5、谈判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代表);
*6、所有公开招标医疗设备类,如需配套专机专用耗材,投标商务必将设备与耗材一并列清单报价格,且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中标价格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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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歌舞、音响销售、化工等及其他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4、未经招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后收取租金或利润,不得与他人互换利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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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歌舞、音响销售、化工等及其他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4、未经招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后收取租金或利润,不得与他人互换利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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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歌舞、音响销售、化工等及其他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4、未经招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后收取租金或利润,不得与他人互换利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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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大楼九楼后勤管理科(2)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孙先生,联系电话:19907670515。
10、具体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2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