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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等与目录不一致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人工耳蜗成本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疗费用、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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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类植入体和言语处理器按人工植入体管理。(三)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按照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本轮集中带量采购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统一规范相应医保类别。医用胶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人工耳蜗支付政策将另行发文。其余医用耗材按照乙类及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支付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4〕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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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及外周血管支架和省际联盟血液透析等类集中带量采购及输液器等类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完成平台及相关数据的执行前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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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4-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ZJLC-2024-1)》、《京津冀“3+N”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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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治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定额1.4万元)、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费用(定额1.4万元)报销比例为70%,人工耳蜗成本费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不设置报销比例,原则上不得与基本医疗保险重复报销。5.其他政策明确要求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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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治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定额1.4万元)、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费用(定额1.4万元)报销比例为70%,人工耳蜗成本费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不设置报销比例,原则上不得与基本医疗保险重复报销。
5.其他政策明确要求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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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等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不一致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人工耳蜗成本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疗费用、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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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耗材及手术费用,住院和术后康复训练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现行政策执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苯丙酮尿症特食费用按《转发省医保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本医保发〔2019〕47号)规定的保障范围内、支付比例和各年龄段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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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等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不一致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人工耳蜗成本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疗费用、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
发布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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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耗材及手术费用,住院和术后康复训练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现行政策执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苯丙酮尿症特食费用按《转发省医保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本医保发〔2019〕47号)规定的保障范围内、支付比例和各年龄段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