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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类产品除外);(3)涉及国产医疗器械的产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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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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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应提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医疗机构的上级管理公司的,可提供其执行本项目的被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体检等相关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发布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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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在岗期间应急保障、医疗健康咨询等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按一年期签署合同,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