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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健康证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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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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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医疗类资质文件)
1.项目报名表(附件下载填写)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二类备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级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二类备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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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2023年11月06日18:3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品目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平板式计算机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6日18:3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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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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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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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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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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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专用设备一批次采购项目_第2包(项目编号:SHGP-2023-A378)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医院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3〕313862号二、合同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医疗专用设备一批次采购项目_第2包三、项目编号:SHGP-2023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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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职工疗休养中心(天津市职工医院、天津市北戴河工人疗养院)康复病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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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专用设备一批次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SHGP-2023-A378)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医院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3〕313861号二、合同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医疗专用设备一批次采购项目_第1包三、项目编号:SHGP-2023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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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需采购医疗和办公设备,具体类型包括:医学影像设备、医学检验设备、功能检查设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中药制药设备、通用办公设备等.4,9002023-1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部分设备可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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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内控管理制度与执行:包括项目执行医疗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项目执行医疗机构成本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实施中资金相关各项制度与管理;2、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满意度调查;3、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实际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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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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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2023-11-06至2023-11-09
三、采购人: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机构: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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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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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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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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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委托将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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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