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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3日16:5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丹贺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90285采购单位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0575865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以南文理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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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等系统提供专业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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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公告.pdf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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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一层及阳光大厅地面翻新工程项目采购公告.pdf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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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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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经销商适用),属第三类放射类医疗器械投标单位需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2)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生产商适用);(3)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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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服务智能化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门诊服务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GMGITC-JL-260312)二、项目简介采购内容:门诊服务智能化系统;中标人数量:1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2300884.96元(不含税)。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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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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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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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以旧换新项目采购一标段(三次)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7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采购文件调整采购文件调整详见更正后的澄清文件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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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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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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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响应产品必须包含在响应人的经营范围及许可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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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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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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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更新(3包-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项目二、项目终止的原因因故暂停的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3包-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项目(采购计划-[2026]-00101号-3-J2026ZCY008),现根据采购人申请,中止本次采购,待新的采购需求确认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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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更新(2包-医用磁共振设备)项目二、项目终止的原因因故暂停的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2包-医用磁共振设备)项目(采购计划-[2026]-00101号-2-J2026ZCY008),现根据采购人申请,中止本次采购,待新的采购需求确认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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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更新(1包-医用X线诊断设备)项目二、项目终止的原因因故暂停的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1包-医用X线诊断设备)项目(采购计划-[2026]-00101号-1-J2026ZCY008),现根据采购人申请,中止本次采购,待新的采购需求确认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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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境外投标人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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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