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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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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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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6.0012.008.0096.00600,000.00600,000.0022黑龙江祈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3.338.0010.0091.33480,000.00480,000.0033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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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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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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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耗材采购项目品目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采购单位黑河市森林消防支队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7日16:27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歆、徐会波、杨佳奇(甲代)。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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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三甲医院(需提供证明本单位为三甲医院的佐证材料)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份近三年(2022年0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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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三甲医院(需提供证明本单位为三甲医院的佐证材料)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份近三年(2022年0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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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等电子卖场直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联系方式:1580461253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索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汉广街41号636室联系方式:18686711545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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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等电子卖场直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联系方式:1580461253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索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汉广街41号636室联系方式:18686711545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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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等电子卖场直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联系方式:1580461253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索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汉广街41号636室联系方式:18686711545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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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等电子卖场直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联系方式:1580461253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索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汉广街41号636室联系方式:18686711545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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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等电子卖场直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联系方式:15804612534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索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汉广街41号636室联系方式:18686711545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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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ZZ50541HW04560008二、项目名称:春防医疗药品耗材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黑河市宝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物价局1号集资楼(中央街577号)中标(成交)金额:142569.10元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1黑河市宝仁堂医药有限公司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主要标的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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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械企业监督检查表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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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宣传栏海报1个,中医养生宣传栏海报1个)。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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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责任10000元,每人意外住院津贴60元/天,意外医疗免赔100元后80%赔付。住院津贴:免赔3天,单次给付不超90天,累计不超180天。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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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责任10000元,每人意外住院津贴60元/天,意外医疗免赔100元后80%赔付。住院津贴:免赔3天,单次给付不超90天,累计不超180天。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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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清运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管理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处置医疗废物供应商(乙方)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48小时,按时清运,不得超时,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化学性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24小时内日产日清,如有特殊情况增加医疗废物的清运频次。保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正常运转。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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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清运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管理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处置医疗废物供应商(乙方)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48小时,按时清运,不得超时,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化学性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24小时内日产日清,如有特殊情况增加医疗废物的清运频次。保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正常运转。
发布时间: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