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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采购文件中必须按根据国务院第739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分别具有经营备案凭证和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人应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具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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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无注册证的产品的请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明材料)等能体现完整的授权链的证明材料,专机专用或单一来源产品需提供专机专用耗材或单一来源耗材证明材料。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售价证明复印件等作为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区内三甲医院的可显示价格的销售发票、省际联盟价格的官网截屏等。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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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等领域。本次采购基于边缘计算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合作开发服务属于本研发项目子系统。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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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一批合同三、项目编号:BSZC2025-J1-210124-GXYJ四、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百色市田阳区人民医院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解放西路26号联系方式:0776-3228630供应商(乙方):国药器械百色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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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报名表点击下载2.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及市场调查问卷点击下载贺州市人民医院2026年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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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参数及控制价论证,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服务范围: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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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业务发展工作需要,近期我院拟采购超融合节点扩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参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超融合节点扩容项目。二、征集内容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超融合节点扩容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三、征集对象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等条件。四、报送材料如下:1.投递人的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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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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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国凯大道19号A栋310号联系方式:15177131616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视频插管软镜数量:1.00单价(元):2485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明象规格型号:TF52P;VS1002.合同金额(元):2485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七、合同签订日期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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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项目4层,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等。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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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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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地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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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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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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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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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5〕6号、东发改投资〔2025〕49号批准建设。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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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同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如投标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提供该设备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证明材料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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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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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同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如投标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提供该设备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证明材料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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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