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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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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等鉴定申请材料、专家组现场鉴定情况及鉴定意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等有关标准、规定,我委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发布时间:202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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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