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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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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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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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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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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集团2023年医疗设备10包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配置清单3.视频喉镜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3吋显示器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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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设备购置项目K3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元)A济南瑞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510000.0A深圳市泉腾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37000.0A深圳市联达同兴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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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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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冷藏保存箱台2中科都菱MPC-5V316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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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2日18:1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3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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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协会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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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采购(A)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发热门诊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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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023年11月02日18:2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流式细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设备/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
采购单位东莞市中医院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2日18:2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耀华项目联系电话0769-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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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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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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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而且供应商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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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超低温冰箱、低温高速离心机、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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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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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询价公告2023年11月02日18:0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中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品目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陆河县中医院行政区域陆河县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2日18:0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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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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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珠海/贝索)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
六、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设备科(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异议具体内容、实施依据及法律依据等,并加盖鲜章)。
发布时间: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