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要求等)及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请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关注相关信息。
问题2:采用项目经理答辩模块进行评审?是否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19
-
防疫服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废水、废物用房建筑高度4.5m,地上1层;2#楼发热门诊建筑高度4.5m,地上1层。共设置床位数为150张(其中康养床位55张),配建停车位150个。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门诊、医技、康养、行政后勤、车库、食堂等设备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电力、消防、绿化、智能化等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方如为代理商,其所报价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发布时间:2022-08-19
-
门诊排队叫号屏中标公告2022年08月19日18:1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门诊排队叫号屏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
采购单位重庆某医院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9日18:15评审专家名单菜毅、杨广东、李世毅总中标金额¥0.34000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工伤保险费、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风险费用、档案数字化费用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发布时间:2022-08-19
-
核酸阴性报告。请各投标人代表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对因不符合防疫要求被拒绝入内影响其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投标须知、报名表和最低价承诺书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重庆药品交易所入市协议》、《法人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责任保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将询价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修改为“法人或负责人”等。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8-19
-
防疫安全承诺书》(无须密封)。《防疫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其它未尽事宜详情请见后附附件内容。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设备采购(包1)第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昕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井街道花园路2808号3幢4楼4-8
中标(成交)金额:6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包1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设备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嘉渝迪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华龙大道48号西部物贸中心D区3-23号
中标(成交)金额:7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文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6日。
发布时间:2022-08-19
-
防疫安全承诺书》(无须密封)。《防疫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其它未尽事宜详情请见后附附件内容。
发布时间:2022-08-19
-
防疫要求,因供应商代表无法进入谈判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若不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所供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若不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所供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2-08-19
-
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护物资(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