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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复印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3)提供投标人和CT制造厂商的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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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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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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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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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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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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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注册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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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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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3、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须具有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4、若采购产品为医用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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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一类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影印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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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二类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1、响应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影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一类时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影印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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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描述: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二类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1、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2、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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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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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医用氧气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配送清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配送服务要求”1年按医院通知实际使用量分批配送。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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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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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医用氧气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配送清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配送服务要求”1年按医院通知实际使用量分批配送。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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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固定保费:50.00元/人/年。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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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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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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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