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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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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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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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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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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中心电梯采购项目【来源:网站直接发布】【发布时间:2023-09-12】【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
一、项目编号:SCHD-20230906
二、项目名称:仪陇县联合眼视光诊疗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充市华茂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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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控温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因办公园区电力升级改造,对开标时间进行延期。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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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2023年09月12日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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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主要功能或目标:彩色超声监视宫腔手术仪、经皮黄疸测试仪、胎心监护仪、双目视力筛查仪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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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类需提供四川省药械平台挂网截图
请按照所报名的对应项目单独准备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
本信息未授权其他渠道发布,具体要求以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设备物资部
作者:设备物资部编辑:设备物资部来源:设备物资部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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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次性使用肺结节定位穿刺针
康晴(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SA-10
一批
成交平均折扣率:1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7包成交供应商:四川省久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超声道具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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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心诚致远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三、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挂网次日起1个工作日。
四、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电话:028-83071230(招标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28-83061021(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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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为了保证服务配套一致性的需求,需要从原供应商(重庆海扶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购买。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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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工作,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医疗器械供应商,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数量
具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的企业。本次遴选共选取8家中标人,其中供应临床检验试剂供应商3家,其他医疗器械供应商5家。投标企业只能选择临床检验试剂或医疗器械其中一项报名,同时报名两项的视为无效报名。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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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部及社区服务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有相应供应保障能力、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推荐方案。
一、具体要求和参数见附件
附件:济慈医疗部及社区卫生中心安防系统技术要求.pdf
附件1-7:响应文件封面等..doc
二、推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推荐特点及优势介绍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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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征集相关资料,请能提供相关维保服务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与国有资产管理科(医学装备部)联系。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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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完整注册证电子档;
③所反馈产品的彩页电子档;
④所反馈产品的省内用户名单及佐证材料(如合同、发票);
⑤公司资质电子档。
六、其他要求:
1.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如响应产品属于四川省挂网采购的范围,应确保配送商反馈产品已在四川医保招采子平台完成挂网。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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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人次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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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接入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接入服务
二、比选内容及技术要求:通过挂网比选方式产生“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接入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预算为1.46万元/年。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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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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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