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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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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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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产品生产许可证、维修维保方案、质量及服务承诺、产品技术资料、彩页、说明书等;2)法人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切证明单位及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并加盖红章。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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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统一采购项目(二次)发布稿.doc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统一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4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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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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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第六标段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500:00:00.0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前内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前三、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医用耗材第六标段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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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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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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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第六标段采购项目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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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等工作中不能自行开展的检验项目的第三方检验服务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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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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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等工作中不能自行开展的检验项目的第三方检验服务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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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事件相关电位”参数等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条等规定,对质疑事项进行了核查,质疑方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质疑成立,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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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事件相关电位”参数等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条等规定,对质疑事项进行了核查,质疑方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质疑成立,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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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病理科”。3.2、具有“卫生范围”营业执照。3.3、具有PCR实验室资质认证,并具有合格证书。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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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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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感谢。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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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509室。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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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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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发布时间: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