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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九)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承担出租方安排的疫情防控、勤工俭学、扶贫济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十)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1)房租缴纳。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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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试剂付款方式支付。可自行勘探现场。七、配送方式:产品由中标单位直接配送,相关SPD管理按照医院政策执行,可自行勘探现场。八、采购内容:各投标人每种试剂、耗材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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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如是《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免于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情形,无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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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格。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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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响应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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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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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下列资质: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进口产品除外),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已完成备案获取相应的备案编号(属于一类时);2.2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三类时)或已完成备案具有经营备案编号(属于二类时);(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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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供应商若为所配送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3)供应商若为所配送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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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部门健康体检服务登记;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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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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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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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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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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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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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3.2.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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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4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①★1.20磁体重量(含液氦)≤5吨”现更正为“①★1.20磁体重量(含液氦)≤5.5吨”。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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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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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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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下列资质: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进口产品除外),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已完成备案获取相应的备案编号(属于一类时);2.2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三类时)或已完成备案具有经营备案编号(属于二类时);(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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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