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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专项工程(二次招标)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芜湖宜康心血管病医院项目)医疗专项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WH21GC2023QT0227)”澄清如下:
1、投标文件组成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节点模块。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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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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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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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及学术交流中心等院内高层建筑的消防及生活供水管网线路的改造,其中包含土石方开挖、给水管线铺设及土方回填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项目概算(最高比选限价):582243.72元(含暂列金5万元,不计税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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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14号5幢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7.43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合肥德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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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
东华公司-普盛总部及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外墙装饰砂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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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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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2.2.1.1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1.2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2.2.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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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属于新建改造项目,根据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拟采购全直流变频中央空调一套,新风系统一套。
二、招标要求:
详细内容见表1、表2、表3、表4中的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需求清单。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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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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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
300吨
1415元/吨
2
医用液氧
60瓶
750元/瓶
3
医用瓶装氧气
300瓶
40元/瓶
4
医用瓶装氧气
30瓶
30元/瓶
5
医用瓶装氧气
15瓶
20元/瓶
6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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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宿州路办公区申请采购空调一台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宿州路办公区为非中央空调办公区,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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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运行中所需所有布类用品(含窗帘、仪器套、坐垫套)、的洗涤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机器设备及材料;使用中所有布类用品的洗涤、熨烫、缝补;专用密封式车辆转动;布类用品的下收下送及一对一交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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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登记表;(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表;(3)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注册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凭证或备案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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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在关境内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提供),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附件)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综合保障部
2023-07-10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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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在关境内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提供),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附件)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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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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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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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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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