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指挥中心最新要求,进入报名及开标场所前需要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赣通码二维码(第一次未验证身份的要进行身份验证,已验证的可直接显示出赣通码),未申领的按照提示界面逐步验证申领,实行“二码联查”即查验赣通码的同时检查行程码,对无赣通码金边标识者进行登记、并引导接种疫苗服务。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消杀等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4
-
接种疫苗,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如果投标人所投进口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YZFCG-2022-021-1)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RYZFCG-2022-021-1
二、项目名称:
广信区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古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何民浩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67655765
发布时间:2022-08-04
-
门诊医技综合大楼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根据“赣市财购诉字〔2022〕13号”文件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赣州市肿瘤医院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4日17:44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57栋
中标(成交)金额:8.1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江西温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梅庄镇富华路5号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2022-08-04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填写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名单和专业并加盖企业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04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填写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名单和专业并加盖企业公章。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系统贸易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系统贸易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设备新院区开诊基础设备采购5366000.02022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2022-08-04
-
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因各地区防疫政策不同,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及时了解丰城本地防疫政策,因投标人防疫措施不到位导致不能进入开标现场开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2-08-04
-
门诊慢性病委托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C150499其他保险服务参保对象为2022年度抚州市临川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1、保险责任(在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罹患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且已获得慢性病资格后,市区内所发生的属于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抚州市现行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支付保险金)2、理赔事项(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应于定点医药机构或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及时对赔付的材料进行审核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车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疗用病床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XCD2021-NC-C0026-3)电子化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ZXCD2021-NC-C0026-3
二、项目名称:
新建区中医医院医疗用病床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青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王佳豪
供应商联系电话:15079118295
发布时间:2022-08-04
-
医用
发布时间:2022-08-04
-
疫苗接种、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高于37.3度)、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开标区,发现异常情况作好信息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