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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推介人须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2.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638389973.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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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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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推介人须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2.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63838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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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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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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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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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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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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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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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现邀请具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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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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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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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竞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竞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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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信息表复印件);3.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4.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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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信息表复印件);3.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4.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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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和《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等文件和《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将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后的地址公告如下:表1: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后的地址序号服务机构名称地址1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万和药房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66号2幢附6号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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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一楼五级及以上过滤,适用人数100-130人1台两龙头机型门诊二至五楼、外科一楼儿科门诊、外科二楼超声科、外科三楼检验科、内科一楼妇产科门诊、三楼体检中心、行政楼三楼和四楼、敬老院五级及以上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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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商有效的《
发布时间: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