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诊医疗资源调整修缮改造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第二门诊部一层、二层因功能调整及流线优化,需进行局部改造,同时因建筑内部年久损坏进行修缮整理。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生产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针对所投产品厂家出具的授权书;(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6.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11-21
-
门诊医疗资源调整修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2022年11月21日21:1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第二门诊医疗资源调整修缮改造项目品目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1日21:16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采购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2.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3.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2-11-21
-
防疫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五、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地???
发布时间:2022-11-21
-
防疫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五、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1
-
防疫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五、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1
-
防疫道闸管理系统采购及安装。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
采购单位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1日19:22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检定、校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年11月21日19:5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器械检定、校准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1日19:54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
发布时间:2022-11-21
-
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1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外地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行程人员不得进入)和信息登记工作,凡体温测量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发布时间:2022-11-21